作为“数字宁波”一项重要内容的市民卡工程日前正式启动。我市将首先整合公交、教育、数字电视收费卡等资源,今年年底有望发放首批市民卡。到2010年,市民卡在交通、教育、数字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医保等领域广泛应用,达到一卡多能。
市政府已批准了《宁波市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据介绍,到2015年,小小一张卡就可以对交通、教育、水电气、通讯、电视及其他各种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进行支付、结算和信息查询,享受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登记及失业各类保险和求职登记、职业培训、劳动职业技能鉴定等。同时,也可以享受卫生、建设、教育、交通、城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其他公共服务项目。
宁波是全国实施电子支付的第一个试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数字宁波”已具雏形。“市民卡工程”的启动,必将加速“数字宁波”建设。目前宁波市民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民卡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由其参与市民卡工程建设的投资和运营。该公司由宁波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宁波教育实业集团、宁波金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波三维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投资组建,将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和加快市民卡推广,我市还将制定市民卡《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确立发行、收费、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现在宁波市民用的卡多而杂,比如各种银行卡、医保卡、公交卡等。这样就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使用不便;二是安全性有待提高。对于管理者来说,将使用“市民卡”居民的数据整合到一个大的数据库,资源共享,数据统一,管理更加容易。据介绍,市民卡主要功能有两项:
第一,它是市民身份的电子凭证,记录着市民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是在职还是离退休,是干部还是职工,是不是失业人员等等。有了它,到政府部门办事、到医院看病时一刷卡,既可免去一次次登记填表之烦,又可免去“周身都是证(卡)”之苦。此外,因其安全保密性能好,能为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提供可靠的电子身份证明。
第二,它还是一个小型的记名“电子钱包”,可用于支付一些公共服务费用,还可取代现在的医保磁卡,上医院、到药店可刷卡消费。
据了解,市民卡实行电子实名制,一人一卡,发放对象包括户籍在本市和不在本市的居民。只具备电子钱包功能的市民卡可暂时不记实名,但不具备市民卡社会管理功能和圈存转账功能。
市民卡有两种支付方式。银行电子钱包支付可用于公共场合的日常小额支付;银行卡借贷记支付用于一般性的小额消费支付。市民卡在银行电子钱包支付时,应通过银行账户圈存或现金缴入方式,向卡内预存一定金额,卡内资金按电子钱包定义将不计息,消费额以预存金额为限。市民卡在借、贷记支付时,视同现行银行卡的交易支付。
市民卡是现行银行卡的有益补充,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九个国家有关部门鼓励发行的金融IC多应用卡。市民卡的功能随着市民卡工程建设的进展扩充,申领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市民卡的某一种或几种功能。
《实施意见》提出,市民卡的推广将选取部分人群作为发卡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发卡面,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把市民收看电视、出行、就学方面有关的支付和信息服务,先行纳入市民卡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市民卡开始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学校、广电等缴费、支付领域使用。
第二步,将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旅游、城管等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市民卡体系,使市民卡在就诊、医保、公园、门票等支付领域广泛应用,达到一卡多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及为市民缴纳的福利资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低保补助等)、涉及向市民收取产品和服务费用的有关接受财政补助的行业及服务项目,可视条件逐步纳入市民卡体系,通过市民卡支付结算。从2008年起,医保、医院等就诊卡的改造和建设纳入市民卡,并全面推广应用。
第三步,到2015年,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要求,遵循“并存过渡和逐步取代”的原则,整合市民用于日常生活的有关卡证,将全大市其他有关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纳入市民卡体系,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
为给市民卡发行“让路”,我市规定除市民卡外,不再发行与市民卡功能类似的卡,鼓励各种非银行卡按照“互惠、互利、互补”的原则与市民卡对接和整合。按有关规定,禁止在本市发行非银行电子钱包。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涉及服务市民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整合,做好与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对接。
■名词解释
市民卡是市政府授权发放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有关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由本市有关商业银行与市政府授权的市民卡机构合作发行的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标准的银行联名卡。具有信息服务和交易支付等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