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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日期:2009年03月12日  来源:东元创投  浏览量:9248次

        《上海证券报》刊发周翀、商文的《IPO审核思路明晰 证监会关注税收利润等六要点》,其介绍了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一是、税收方面。由于各地在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基础上,往往存在一些针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因此,凡企业在上市前三年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规定不符的,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发行人亦必须给出是否存在税务追缴可能的提示。

        二是、利润分配方面,要求企业对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予以明确,限制企业利用募集资金向老股东分红。因为有的企业将额度很高的上市前滚存利润确定为仅向老股东分配,造成用募集资金分红之实。

        三是、产权方面。对于名义为集体所有但实质为私人所有的企业,为避免企业采取奖励等手段量化输送给私人的情况,避免出现产权纠纷,监管部门在操作中,一般要求发行人出具省级政府的确认文件。对于一些将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的情况,要求发行人履行评估确认手续,并报送国资部门批准。

        四是、行业、企业持续表现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企业所处行业情况、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是、土地方面。如企业在上市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一律要求予以纠正。

  六是、环保方面。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向都要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于重污染行业,要求出具环保部门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