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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进入过渡期 制度基础还需完善

日期:2017年04月14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量:2101次

 “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3月12日,履新不足一个月的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银证保”三会联合记者发布会上表示。与此同时,刘士余还指出,注册制改革需要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制环境。

刘士余的首次公开亮相对近期有关注册制的猜想给出了较为清晰的表态。

“信号还是比较明确的,这便是注册制肯定要搞,但目前还不具备推出条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准备,也就说注册制的推出确实没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但可以确定改革进入了注册制过渡期。”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目前来看市场不是很稳定,不是因为注册制,而是因为整个经济处于大的环境,本身市场很脆弱,这时推出会对市场有一个大的冲击。另外就是外部的制度环境,目前看还存在一定缺陷。整个推出注册制的一些法律环境、制度环境、约束对中介机构、对投资者目前看不是很完备。还需要在这些方面做好准备,更完善,推出来可能更好。”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高利讲道。

进入过渡期

刘士余上周特别指出:“配套的改革需要相当的过程、相当长的时间。”

上述表态,被市场人士认为目前资本市场新股发行改革正式进入了注册制过渡期。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表示:“过渡期政府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一个是监管,站在证监会角度来说,核准制监管的重心在事前(上市前),注册制更多的是在事中和事后,比如违法事件出来后的查处,变得更加重要,所以我们监管的重心要从事前转向事中和事后,这是需要时间的。还有整个金融监管的架构其实还在调整过程中,三会会有更紧密的合作,大的监管架构的调整,也需要时间。”

“我们的法规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但到具体的执行层面我觉得还是要加强。”徐高进一步表示。

前全国人大财政金融委员会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有三类问题需要在注册制过渡期中解决。

“首先要淡化行政色彩,政府不要干预太多。第二,股票发行上市时要适当放开,也就是说将来股票发行量可能会适当的大一些。但加大发行量也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下放开。第三,实行注册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条件问题,条件还得要。第六,要让大家明白程序。现在核准制的程序企业不知道,实行注册制后条件明确了,程序也应该明确,公司一看就知道我能不能上,应该如何着手。”朱少平称。

制度基础还需完善

事实上,注册制过渡期中最重要的部分正是完善制度环境。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吴晓灵在两会期间讲道:“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虽然没有提及注册制,但强调了加强股市法治化建设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些都为注册制提供了制度基础。”

高利也明确指出,目前的制度基础确实不具备推行注册制的条件。“包括投资者的成熟,投资者结构的优化,对于市场的理解,我觉得重要。还有就是其他配套的法制环境,好的法律手段,怎么惩罚这些注册过程中造假、欺骗投资者的行为,有这种惩罚的机制和法律环境和监管的措施要到位。这三点目前都还不具备。”

那么,具体而言,制度建设又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朱少平表示:“要从保护投资者利益、打击市场操控和内幕信息泄露等几方面入手。”

他进一步分析称:“建立制度基础这一块我觉得今年和明年最大的一个任务就是修改《证券法》。去年已经审议了一次,按正常的工作程序还有两次。”

“另外一个就是要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虽然现在经过几次改革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是加强了,但整个市场建设需求来说还是不够。还有就是加大打击对证券市场的操纵和内幕信息泄漏。”

而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告诉记者,应该利用注册制这个过渡期出台集体诉讼制度。

她认为,“造假如果不能有效制衡,注册制推出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混乱的时期。从审批制转向注册制并不代表监管的撤退,而是一种转换,原来是由少数监管机构的官员在监管,到了注册制实际上是全体的投资者通过法律制度在监管。”

“像美国的注册制是全民监管,投资者利益受侵害,诉讼赢了,其他投资者都可以获得对应赔偿,这样上市公司造假成本就高了。需要通过新的制度调整,把监管上市公司的职能交给市场,交给投资者,同时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武器交给投资者自己。”林采宜说。